当前位置:河北中医肝病医院 >> 就医指南 >> 门诊指南

河北中医肝病医院门诊指南

  2011072310405802.gif

  一、分诊

  就诊程序应先分诊,医院门诊要配备服务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,帮助病人正确选择诊室,从而提高门诊工作效率和质量。

  二、挂号

  1.门诊病人就诊时要挂号。

  2.初诊病人还需要建立新病历。

  三、候诊

  1.病人挂号后到相应门诊科室或候诊大厅候诊。

  2.门诊导诊要维持好候诊室的秩序,告诉病人等候次序,安排病人依次就诊。

  3.对病情较重较急的病人及时安排优先就诊,回答病人提出的相关问题,需进行特殊检查或转科转院的病人进行指导和处理帮助,对病人进行健康宣教、保持门诊环境的有序、安静和卫生。

  四、就诊

  1.门诊导诊按挂号顺序把病人依次分配到诊室就诊,保护病人的私有权利是就诊时十分重要和必须注意的要求。

  2.诊室要求每位医师每次就诊一位病人,其他病人不得入内,病重或叙述病史有困难者可允许一位陪同者入内。

  3.医师接待病人前以及诊治完每一门诊病人后都要洗手;要耐心听取病人的病史陈诉和进行认真的体检,必要时作相应的检验和特殊检查。

  4.医师根据病情和检查作出初步诊断;要认真书写门诊病历,做到简明扼要、明确清楚、内容规范、项目齐全。

  5.医师提出的治疗意见应向病人清楚而如实地说明,在征得病人同意后才能予以治疗,或开出处方到药房取药。

  6.医师对疾病诊断有疑问,可嘱病人复诊复查,或请上级医师会诊,或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直至转院。

  7.病情复杂或较重,门诊难以作出有效处理者,应收入住院。

  8.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者,应由门诊部统一盖章,以保持诊断书的严肃性。

  五、医技科室检查和治疗

  1.需要作化验检查、放射超声影像检查、电生理检查(心电、脑电、肌电图等)、注射、清创换药、理疗、针灸等检查治疗时,医师必须开出检查或治疗申请单。

  2.医师应嘱咐检查或治疗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,对个别要预约登记者应予说明,并告诉上述检查单的报告出具时间和取单地点、手续等。

  六、取药

  1.门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处方制度,处方内容齐全,书写端正清楚,不得涂改(有涂改时医师要在涂改处签字)。

  2.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,凡毒、麻、限剧药物处方要严格按照毒、限剧药管理制度和麻醉药管理办法执行。门诊医师要嘱告病人所开处方药物内容和用途。

  3.药剂科发药前要认真查对,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。

  七、离院、留院观察、入院或转院

  1.病人经诊治后,大多数人取药后离院回家,但病情较重或诊断不明需进一步观察病情变化者,可根据病情程度和住院病床情况,作出住院的处理决定,开出住院通知单,办理入院手续。

  2.对应转院治疗者,要开具转院意见书,并提出转向何院的建议。

温馨提醒:如果上述内容没有解决您的问题,您可以拨打免费电话:400-8769-120

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服务请: 在线医生 在线预约 免费通话 关注微信

就医环境点击预约挂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