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河北中医肝病医院 >> 乙肝 >> 乙肝婚育 >> 浏览文章

HBsAg和HBV妇女生育时有何危险?

时间:2005年05月16日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点击: 加入收藏


   危险可概括为以下几点:

   (1)最大的危险是将乙型肝炎病毒传染给新生儿,但对于HB砒携带者和慢性HBV携带者传染给新生儿的机会不一样。有文献报道, HBs地及HB毗双阳性母亲娩出的婴儿在围产期感染HBV的可能性为70%~叨叽,而HBs纯单阳性的母亲娩出的婴儿在围产期感染的可能性只有30%。凡围产期感染者6%-95%将发展成为慢性HBV携带者;幼儿期感染的则有30呢将成为慢性携带者,而成人感染后成为慢性携带者的比例仅占5%~10%。这充分说明,新生儿期和婴幼儿时期感染乙肝病毒是最危险的。

   (2)如果患者真正是一个慢性HBsAg或HBV携带者,也就是说,她不是隐匿进展的慢性肝炎。肝炎后肝硬化,则妊娠经过会和健康妇女无大区别,如果是肝功能代偿良好的慢性肝炎或肝炎后肝硬化,其妊娠后有可能发生肝功能的损害, ALT升高,甚至出现黄疸,在生育时发生危险,例如发生产后大出血等。

   (3)对于胎儿来说,在妊娠早期,有可能发生流产;在妊娠晚期,有可能发生胎死宫内、早产等;在生产时可能生胎儿宫内息等。以上的一些“情况也是病理上能诊断为慢性肝炎的患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,而真正的携带者发生的机率很小。

温馨提醒:
如果上述内容没有解决您的问题,您可以拨打免费电话:400-8769-120或0311-88786666

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服务请: 联系我们 预约挂号 免费通话 关注微信
( 本文编辑: | 文章审核:未知)

就医环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