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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:医护人员索要“红包”降聘处置

发布时间:2001/10/30 1:09:29 点击数: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


   日前,在江苏省人大、省政府、省政协以及省卫生厅等的领导下,江苏省医院管理学会正式出台“医院自律与维护合法权益”的具体内容,从政策、法规、改革、管理和医德五个方面,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。 近年来,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社会形象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,医患纠纷时有发生,医院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也屡见不鲜。此次,江苏对转院、会诊、查房、“三查七对”、并发症、病案、医院感染等敏感的医疗行为作出明确要求,一一加以规范。

  要求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的“红包”;对于无法拒收的“红包”,应上缴医院;隐瞒不交不退者,按行业不正之风处罚规定严肃处理;索要“红包”一旦查实,将没收全部所得,并对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人员,推迟两年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扣除两年奖金,降聘两年职务(相应降低工资)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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