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《慢性乙肝防治指南》——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感染病学分会联合制订
接种对象:主要是新生儿,其次为婴幼儿和高危人群 (如医务人员、经常接触血液的人员、托幼机构工作人员、器官移植患者、经常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者、免疫功能低下者、易发生外伤者、HBsAg 阳性者的家庭成员、男性同性恋或有多个性伴侣和静脉内注射毒品者等)。
接种程序:共3 针,按照0、1、6 个月程序,即接种第1 针疫苗后,间隔1 及6 个月注射第2 及第3 针疫苗。新生儿接种乙型肝炎疫苗越早越好,要求在出生后24 h 内接种。接种部位新生儿为大腿前部外侧肌肉内,儿童和成人为上臂三角肌中部肌肉内注射。
保护效果:一般至少可持续12 年,因此,一般人群不需要进行抗-HBs 监测或加强免疫。但对高危人群可进行抗-HBs 监测,如抗-HBs< 10 mIU/ml ,可给予加强免疫。
对HBsAg 阴性母亲的新生儿可用5μg 重组酵母或10μg CHO 乙型肝炎疫苗免疫;
对新生儿时期未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补种,剂量为5μg 重组酵母或10μg CHO 疫苗;
对成人建议接种20μg 重组酵母或20μg CHO 乙型肝炎疫苗。
对免疫功能低下或无应答者,应增加疫苗的接种剂量和针次;
对3 针免疫程序无应答者可再接种3 针,并于第2次接种3 针乙型肝炎疫苗后1~2 个月检测血清中抗-HBs。
HBsAg 阳性母亲的新生儿接种(阻断母婴传播):/Article/know/hbv/200807/20080723110033.htm